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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打防并举 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蔓延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发表于  2018-03-22 14:31:43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北京市公安机关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特点,坚持依法处置,全链条全方位打击,有效地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的蔓延。北京市公安机关在打击、防范、治理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的很多举措,已经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值得总结和推广。

北京市公安局在2015年11月牵头组织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2016年9月,公安部又授权北京市公安局建设全国唯一的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这两个中心的成立,大大强化了科技信息手段在打击、防范和治理电信诈骗方面的力量,形成了具有首都特色的打击防范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体系。通过建立专门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可以集中优势资源,对电信网络诈骗进行高效精准打击和防范。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在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和查控中心成立以来,工作成效显著,已经连续三年实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量上升,破案数量上升,发案数量下降,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目标。可见,充分调动和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是打击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之有效的手段。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点多面广,团伙跨地区作案,作案手法花样繁多,案件经常交织错综,现行立法显著应对不足,给电信网络犯罪的执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2016年12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对电信网络犯罪的刑事案件适用专门出台法律意见和相关司法解释,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追刑标准、案件管辖、证据标准以及共同犯罪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2017年5月8日,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6月27日,两高又发布了《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电信网络犯罪关联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黑广播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进一步予以明晰。随着上述司法解释的密集出台,原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诸多突出问题大部分都得到了解决。上述法律规定,对于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更加充足的法律依据。但是,实践中,由于电信网络犯罪中的共同犯罪追诉、管辖问题、证据收集与固定等方面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北京市公安机关在充分利用中央层面的立法成果的同时,针对电信网络犯罪执法中涉及管辖不清、共同犯罪、证据收集等棘手疑难法律方面,加强地方部门立法,积极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克服现行法律中存在模糊性不足的问题,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仅依法有效处理很多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与指控,同时也为未来反电信网络犯罪的国家立法完善提供经验支撑。

北京市公安局在打击电信诈骗案件中,不断加强警银、警通、警企的沟通协作,健全了各项联动机制。一方面,通过与银行系统的高效合作,建立警银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快速查控和截断犯罪资金流,有利于更加便捷高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另一方面,通过与电信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协作,从源头上有效摧毁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基础,大大降低发案率;此外,通过主动与各大网站、网络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协调沟通,借助高科技企业资源优势,获取及时准确的技术支持。下步,还将不断拓展警企合作领域,为进一步精准打击电信网路诈骗提供了经验和技术的支持。

北京市公安局通过整合局内外资源,以专业手段阻截信息流、资金流,并依托反诈中心研判预警,部署警力快速反应。同时,加强警情监测,通过“12110”平台向接到诈骗短信的群众发送防范提示短信,有效减少群众损失。强化基础防范,定期研判分析电信网络诈骗发案规律特点,明确防范重点,开展重点宣传。对不同受害群体及潜在受害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教育提升靶向防范实效性,如对在校大学生、财会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校园、入单位主题活动社会防范宣传,同时,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和社会网络开展媒体宣传,不断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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